根據建設部《關于加強戶外廣告、霓虹燈設置管理的規定》第四條規定,戶外廣告建設必須辦理審批手續方可建設,現將辦理流程及所需資料提示如下:
一、領取門頭廣告牌匾建設申請表(注:到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服務中心領取)
二、提交材料:
(一)需提供景觀廣告設置效果圖(白天效果圖6張、夜景1張,要求A4彩圖,標明所用材質、尺寸、制作單位),現狀圖(一張A4彩圖),附一張以本店為中心的6家店在內的遠景效果圖一張。
(二)需提供景觀廣告擬建位置產權證明:房產證或租賃協議復印件1份。
(三)需提供建筑裝飾裝修檢查表(注:與管轄大隊聯系辦理)。
(四)需提供營業執照或名稱核準書原件及復印件、法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。
(五)餐飲、住宿業需提供衛生許可證復印件1份;單位申請需提供:組織機構代碼證。
(六)餐飲、住宿等三產需先到規劃環境保護局辦理環境影響評價。
(七)需提供:門前五包責任狀復印件(如沒有,請與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管轄大隊片區隊員聯系)
(八)加盟全國連鎖品牌店商戶需提供全國連鎖品牌授權書復印件1份。
具體的要根據實際情況,同當地城管局聯系,以當地為準,謹慎操作,確保審批能夠通過。
管理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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